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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30 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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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LXX吹牛,要用他做主角写的小小说,有空再写个男生版,赫赫赫...... |
1:引子 2:开始 那天,我买了阿莫瓦西的全部电影,本来还想买岩井俊二的珍藏套集,你说你有两个,你送我一套。 后来,你带我去吃华强北后面的大灰狼,在好几年前,我跟杨林西路过那里, 那天,我们还吃了炒面片,吃了烤羊肉,还吃了鱼,那道鱼还有一个很好听名字——“心太软”。 3:之前 后来,我放下筷子,聊了很久,从梦旅人,到对她说,甚至到你父母家里的装修, 三叶草,木框,绿墙,还有花一样的少年,你问我,哪一个是你。我没能猜出略显孤立与安静的那一个就是你, 4:某天 5:八月 6:某天 你转身,捏了捏额头,我说要回家,你关上的士车门,我说:再见,晚安,你没有说话。 7:钢琴 8:大勇与小花 9:紫萝兰 11: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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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7(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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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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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我们的故事(原创小说哈) |
23楼的这间单身公寓,窗台很大,我常常穿着T恤跟平角短裤,坐在冰凉的大理石窗台向外望出去,最近的是一个游乐园,横过游乐园大约一公里之外是一片深深浅浅的海,海边上间隔会有一些竹杆立在海面上,常常有一些白颜色的海鸟飞过,或停下来找鱼吃。 下午我找出速描本,坐在窗台上的同一个角度开始画起对面的游乐园跟海,但是,画完之后总觉得有什么地方跟之前不太对劲。大多数时候,我不怎和在意我所发现的任何不对劲,这次我决定弄清楚这点不对劲的地方。于是我去书架的最下面翻出几个月来坐在这个窗台上画的同一个角度的所有画,第一张是3月16日,那张画上,游乐园门口原来是有两只大水车轮子,而从6月6号开始的那张画上面,只有一个水车轮子,今天是8月13日。 我已经在这间公寓住了5个月之久了。 这个公寓是阿全很多个公寓里的一个,因为这里没有他的任何衣服与日用品,他平时也从不住在这里,阿全是一个留着平头,穿着牛仔裤的中年男人,手臂上有一片烫伤的伤疤,他有一双我觉得很性感与很厚实的手掌,35岁或37岁,也许是36岁,我是个随意的人,不怎么会在意别人的年龄或姓名。常常一个人留在我心里的印会是一双手或他留着平头。至于他多少岁,做什么工作,叫什么名字,我常常不会在意。 遇上阿全,还是初春的3月,那个刮着台风的晚上,雨很大,风很大,天空很黑,这个海边的城市还刚刚走过冬天不远,我懒洋洋的穿着托鞋,打开门的时候,还是不由得打了个冷战,缩着肩膀,穿过那个平时晚上有很多猫在玩的广场,去超市后面的那个卖成人用品,门口也会堆着碟卖的小店买碟看,那些碟都是一些老板自已爱看的电影,他刻录了再拿来卖,刮着台风下着雨的凌晨三点还会在营业的,只有这个小店还有不远处的那个永和豆浆。 头发滴着水,手被冻得通红的在翻着碟,阿全也在翻着碟,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那双厚实的手掌,也许我还能记那天我买的碟的名字,因为那天的碟很特别,碟壳是用牛皮纸做的包装,电影的名字就用黑色的水写笔工整的写在牛皮纸上右上角,我喜欢这些粗糙与不经意,比如眼前的这张牛皮纸包装,那种毛边的暗黄色的牛皮纸,静静的,摸起来也很温和,很符合那天晚上的那不是很激烈的台风,还有我湿漉漉的头发,以及露在托鞋外面湿漉漉的脚趾。 “你看,那天我注定就是会遇上你。”当我这么跟阿全说话的时候,是我已经躺在阿全的这间公寓的床上了,抱着电脑跟他看完了那天我选的一本碟“我的建筑师”,很巧合那个天才建筑师在小时候,脸上也留下了被烫伤的伤疤,后来他还有一个一直到老都在怨恨他的情人,我记得,电影里那个老老的情人穿着破破的米色的粗糙的麻布衣服,站在海边的一所房子前,风很大,她的头发也被吹得很乱。然后,我继续细细的摸着阿全手臂上的伤疤。 那天我挑的碟里面,还有一张是“我的名字叫乔”,关于这一点,我也是很清晰的记得,至于为什么我会这么清晰的记得这个碟的名字,那是因为,从那次相遇以后,阿全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乔”,他第一次叫我乔的时候是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卖碟傍边的那永和豆浆里喝着热豆浆,他说,以后我就叫你“乔”吧,看你瘦瘦小小的。就像是“乔”,当然我也是很喜欢他这么叫我,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他在喊一个他很亲爱的也很娇柔的宝贝一样,由其在他跟我做爱,咬着牙齿轻轻的在我耳边呻吟,叫我“乔”的时候,我很烫的身体就会不自觉的热烈的迎合他。 每次我跟阿全说起,电影里那些能让我记住的情节时,阿全会把我搂在怀里,用他那双厚实的我觉得很性感的手指。摸我的手臂,或把我额前的头发一缕一缕的往脑后面梳理,有时候他会摸着我的脸对我说:乔的脸真好看,头发很漂亮,皮肤很好,腿也很好看,胸很瘦,像十四岁。每当他用他那双肤质略带粗糙的手指碰我的头发,脸或身上任何一处皮肤的时候,我全身就会软下来,然后我们就会一次接一次一次的做爱。 阿全每星期来两三次,我们除了做爱就是看我推荐给他的碟,有时,他会抱着我什么都不做,只是任由我在他怀里做任何小动作,抓脸,抠鼻子,翻个身,或者任由我摸他手臂上的那些伤疤。偶尔我停下来跟他一起安静的时候,他就会轻轻的喊我“乔”。我轻轻的嗯着,他就会把我抱得更紧了。 他从不在这个公寓里过夜,我也不知道他具体做什么工作,每天晚上两点之前他就会离开,他好像很有钱,在公寓床傍边的那个桌子的第三个抽屉里总是有半抽屉的钱,阿全总是叫我随便拿,去买任何想买的东西,只有公寓里那面大墙的书架上的一墙碟是我从那个抽屉里拿钱买的,碟我几乎都看过,有些是我跟阿全一起看过的,有些是我一个人看过的,除了去那碟店买碟我很少出门,饿了就热每天傍边饭店定时给我送上来的吃的东西吃。 在遇上阿全之前的那个2月,我刚好21岁,在一家卖进口二手钢琴的店里面做营业员。我所做的工作就是给客人介绍钢琴的产地及各部件的特性,也会弹一些德彪西给客人听琴的音质,常常会有客人出很高的价钱,要找我去做他们孩子的陪练老师,通常我都拒绝,我这么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只会去做一些轻松的事也不费劲的事,需要负责任与很麻烦的事,我做不来,还有我也不怎么喜欢孩子。说太多话的小孩,我觉得装可爱,不说话的小孩我又会觉得很可怜,最好,还是离他们远一点。所以,去做钢琴陪练老师的事,我想想还是算了。 在爸爸没离开我们之前,我也是个虽不怎么很开朗,但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太多忧伤的孩子,在某些我喜欢方面会去认真,像初中二年级时钢琴过了八级,学习成绩很不好,但临摹的画,常常会刊在学校的校刊里展出。 高中一年级的时候,爸爸来接我去了另一个城市生活,那里有他的另一个家,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大眼睛,头发有点自然卷,脸很好看,微微的有点胖,胸也很大,炒的菜也很好吃,她常常会给我买一些她觉得我该需要的东西给我,比如,我的第一件文胸就是她给我买的,还有第一台放卡带的随身听,我记得是一个日本的叫爱华的牌子,还有她给我买过一双带子上印有HALL KITTY的粉红色木吸托鞋。我常常穿着它在楼梯间里来回的走来走去,木头敲着地板,会发出很清脆的响声。 平时我不怎么跟她说话,她抽烟很抽得很凶,也不怎么跟我说话,有时候,她会叫上我跟她去买东西,有好事的阿婆会来问我是不是她妹妹,她总是毫不介意的说我是她女儿,我跟在后面,也没有说话。我觉得,我们是住在一起的两个人,跟同一个男人共同的生活,我称那个男人为“爸爸”,她称那个男人为“老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年后,我一直都还在记得她,以及这一些事。 可能,所有发生过的事情一定都会印在脑子的某个地方,尽管已经毫无意义,但毕竟是发生过的事情,所以它一定永远都会存在过去的某一个空间里。曾经的就是永远的,用不着删掉。 在那两年之后的冬天,爸爸把他的最后一个五金店也转手了出去,那是他们第四次进戒毒所,最后一次去看爸爸的时候,爸爸隔着桌子和我说话,里面很冷,冬天呢,所有人一进去都还是会对着水流很强的水龙头冲十分钟冰冷的冷水澡,冷得牙齿打颤,然后去另一个房间,全身喷上白色的消毒粉,爸爸还说,要好好的考大学,我没有说话。 退掉了爸爸给我租的付了一年租金的房子,把随身听卖了,把山地车也卖了,还有平时剩下的所有零花钱,给他们买了“安康”,那种袋装的类似于感冒冲济的药,我请求他们,四个月后,请准许他们出来。 做完这一切,我去了这个城市的傍边的那个城市,跟在在以前学校里教我画画的学长住在一起,学长是个温和的人,单眼皮,不高,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酒窝,还有一排整齐的白白的牙齿。那天黄昏,我在地板上翻他的那些有图片的书,他用一本书盖在脸上,然后躺在沙发上小睡,我记得那天音响里放着郑均的“灰姑娘”,夕阳透过溥溥的沙窗帘撒在沙发上,与学长身上,坐在地板上有点冷,然后,我轻轻拿掉盖在学长脸上的书,挨着学长也躺在沙发上,然事学长温和的从后面搂着我,我转过脸来,学长又温和的吻我,直到他要进入的时候,他也在温和的问我,痛不痛,那是第一次,只是在垫在沙发上的T恤上留了很淡很淡的一小块血迹。 后来的两个月,白天,学长去广告公司上班,我穿着学长的黑颜色的棉衣与大大的T恤,坐在地板上临摹他画的画,然后等晚上,他下班回来,做晚饭给我吃,不管是他洗菜,还是洗碗,学长总是温和的一件一件轻轻的仔细的做完。跟学长住在一起的时候,我只做一件事,那就是在他去上班之后,我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拿出来晾起在阳台上,再把干的衣服收好叠起来放柜子里。 有一天,他去了另一个城市出差,我临摹完了他家里所有的他画的画。一个月后,躺在床上,他用手指温和的卷着我的头发,跟我说起,他在去的飞机上认识的一个空姐,他还跟我说起了他们在那个城市很快活的生活了一个月,他也邀请了她来这里。学长一直很温和,就算是在我说我烧水把他家的水壶烧了个洞,点蚊香把他家的窗帘也烧了个洞,学长一直都还是在温和的用手指卷着我的头发。称我为“丫头”。 第二天 ,他出门去公司上班的时候,我跟着走在门口,平时我不是一个怎么习惯亲热的人,类似于“你上班去啦”“路上小心”之类的话,永远都说不出口,只是那天我想送他到门口,然后我问学长,要不要拥抱一下,他还是温和的朝我笑了笑,露出两排整齐的好看的牙齿。那天他走之后,我离开了那里。 有天晚上跟阿全躺在床上看老片“重庆森林”,梁朝伟说过,每一架飞机上总会有一个空姐是你想泡的,我就想起了,泡学长的那个空姐是不是身材很好,脸圆圆的从侧边45度角向下看她的脸很漂亮,我猜想,也许是她不小心把咖啡撒在了学长身上,然后学长也温和的对她说,没有关系。常常如果是黄昏,如果顺便也有温和的夕阳,我就会想起那个温和的学长。 我来回护摸着阿全手臂上的那块伤BA,段段续续的说起这么一些事,阿全紧紧的抱着我,对我说:乔真可怜。他又说:如果乔是个处女,如果乔再高一点,胖一点,我会把乔娶回家。我没有再说话,继续来回的抚摩着阿全的手臂上的那块伤BA。 有一天晚上,阿全没来,我一个人懒洋洋的去那成人用品店翻碟。卖碟的老板是一个单眼皮的青年人,叫小逸,每次他给我找碟,或找回零钱给我的时候,说话的样子,很温和,像学长,后来我又发现,他穿牛仔裤的样子像阿全。那天晚上,我主动跟他说话:晚上你早点关门来我家看碟吧。我住傍边2309,你来按门铃就可以。 本来我真的只是想跟他抱在一起静静的看看碟,至于其它的事,我没有想过,但后来小逸要跟我做爱的时候,我也没有拒绝。之后,我们又开始看碟,那本碟的名字是“我的爱神,你的死神”,在金城武自杀的时候,我们坐在地板上,小逸拉着我的手,也没有说话,后来,我们就在地板上开始热烈的做爱。我不知道是小逸觉得孤单,还是小逸也许觉得我孤单,我总觉得小逸在做爱的时候,是想挤掉那两个也许是孤单的灵魂,反正我不知道我自已有没有灵魂,我也没有去想孤单是究意是什么一回事。 跟小逸做完爱之后,我们躺在地板上,我转过头向左,看见小逸脱在床边的地板上的衬衣,我说,小逸,每次看你穿的衬衣的花都很好看。小逸说:如果你喜欢的话,下次来,我送一件给你。我说要你穿过的,有你身上味道的衬衣。 小逸不喜欢说话,只做他自已觉得要做的事。比如我们坐在地板上看碟的时候,小逸左手抽着烟,右手会把我拉过来抱在他怀里,有一瞬间,我很想问小逸:小逸,你喜欢我吗?但我没有问出口,因为我知道小逸肯定也是不会回答任何话,当然,小逸“喜欢”或者“不喜欢”,我其实也不并不在意,所以小逸应该也跟我一样。 第二天小再逸来公寓的时候,带给了我一件印着绿色碎花的他穿过的衬衣,还有一只透明的巴掌大的爬爬熊,软软的塑料,有淡淡的橘子的味道,嘴巴小小的,睛眼很黑很大,是椭圆型的,四只脚短短直直的伸着,脖子上还有一圈黑黑的项圈,我拿在手里摸了又摸,然后,我把套在爬爬熊上面的标签解了下来,对小逸说:小逸,你看,原来绿色印在黑颜色的卡纸上,是这种效果。当时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就只说起了那张标签纸上的字与颜色。小逸来过公寓三次。 后来,阿全过来公寓,他问我,房间里有烟味。阿全不抽烟,我也不抽烟。小逸过来的时候,我就拿阿全的喝水的杯子给小逸当烟灰缸。 我跟阿全说,小逸来过,我当然也把我跟小逸做爱的事跟阿全说了,因为我并不介意跟小逸做爱的事,只是当做了这件事,就做了,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好或不好,只是一件事而以,但是阿全打了我,这是他第一次打我,很痛的时候,我就大声的对他说,你不要打我。然后来回用手揉着被打过的脸与手臂。我也不知道我该不该哭,我没有哭。只是张着鼻孔激动的吐着气。 后来阿全抱起坐在地板上有点发抖的我躺在床上。这是第一次他在公寓里过夜,天快亮的时候。 我想翻过身背过他,但阿全一把把我又拉回他怀里,于是我想起了之前,我想要问小逸的问题,我觉得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问题而以,问谁或者答案,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意义,我只是想问问而以,然后我就问阿全。 “你喜欢我吗?” “当然喜欢。” “我是不是该离开这里了?”我又这么问。 “乔真可怜,离开这里,你又能去哪里呢,乔真可怜。”阿全来回的这么念着。 我眨着眼睛,呼闪着睫毛,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要准备离开这里。 那一晚,我们没有做爱。白天也没有,在下午的时候,阿全用热水来回的给我敷着脸,然后又跟我一起吃了傍边饭店送过来的炒面。阿全看着我把素菜炒面吃完,又看着我把排骨肉汤喝了。我开始吃水果沙拉的时候,阿全问我,还痛不痛。我说不痛。然后看着他笑了笑。阿全就抽了张纸巾给我,要我擦掉摸在嘴角上的白色沙拉。这时我才留意起来,平时阿全跟我一起吃饭,他也常常抽纸巾给我,要我擦擦嘴吧。 天快黑的时候,阿全离开了公寓,第二天,我收拾了东西离开了这里。我的东西很少。就两个塑料袋,一个袋里面有两件T恤与小衬裤,一个毛巾一把牙刷,还有一个印着JACKJONES字母与一小块红色标记的黑色塑料袋,是上次小逸拿衬衣跟爬爬熊给我时的塑料袋,里面还是装着小逸的那件衬衣与爬爬熊。 我在心里盘算着,我也许该去找一份钢琴陪练的工作,攒一点钱,然后离开这个城市。 关上公寓门的那一瞬间,我在心里想对阿全说着:对不起。但我又想了想, 我为什么要跟阿全说对不起呢,我只是住在了这里,现在又离开了这里。然后我努力的想去记起阿全的脸,但怎么都记不起来,只记得他留着平头。总穿着牛仔裤,手掌很厚实与性感,手臂上有烫伤的疤。我想,也许我是一个绝情的人。 在下公寓的电梯里听到广播,今天是台风,台风的名字叫“蝴蝶”,这次的台风果然像蝴蝶一样很温和,我的已经长得有点太长的头发,只是轻轻的往后面飘起,细细的雨线,从低低的天空里扯了下来,每两根雨线之间有一段很长的距离,我没有打伞。 空气很湿润,我穿着托鞋,拎着两个塑料袋,慢慢的往前走。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姥子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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